- 来源: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- 作者:
- 发布时间:
2025-06-27 08:58
近日,省人社厅发布公告,根据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《关于降低遗失或损坏社会保障卡补(换)卡工本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文件规定,我省社会保障卡补(换)卡工本费收费标准将由目前每张32元调整为10元。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。
社会保障卡补(换)卡工本费,主要用于印制、运输、仓储及合理损耗等费用支出。持卡人因个人原因造成社会保障卡损坏、遗失,需要更换或补领的,费用由持卡人个人负担。
降低社会保障卡补(换)卡工本费收费标准,旨在减轻群众经济负担。需要注意的是,对低保人员、残疾人员,免收遗失或损坏社会保障卡补(换)卡工本费。参保人员首次申领、换发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仍然免费。(王志勇)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